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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鲜食百香果进口。现将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老挝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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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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