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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陆续发布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全国各地海关相关措施汇总~

2022-05-20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后全国各地海关结合各地实际相继推出地方性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具体有哪些?涉及哪些领域?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北京海关28条措施促外贸保稳提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打造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助力北京市“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优平台,改革提效能


1. 助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天竺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制度创新的先行区、服务贸易的特色区和空港型综保区的标杆区;支持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打造“一个系统、一次理货、一次查验、一次提离”的港区一体化通关模式;积极服务指导地方政府做好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


2. 优化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航空器材包修转包修理业务,试点“库门管理”,助力综合保税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3. 积极服务“两区”“三平台”高水平开放。更好服务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全产业链开放、全环节改革提供更加便捷、顺畅、高效的通关要素支撑。做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海关通关保障工作,落实好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服贸会成果转化,助力国家级对外开放展会平台扩大影响。


4. 以“双机场+双临空区”为平台助力打造国际消费桥头堡。支持在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增设口岸免税店,持续深化“免保跨”政策相衔接试点。依托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辐射周边临近商圈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业务,逐步探索拓展至市内热门重点商圈。对进口研发测试类食品化妆品样品,实施“一次集中审核、逐批核销使用”“线上申请、随到随批”。


5. 支持大兴国际机场口岸申建指定监管场地。在获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立项的基础上,推动获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资质。推进大兴国际机场空港口岸进境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规划建设,防范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


二、优通道,通关提速度


6. 畅通“双枢纽”空中通道。推进“双枢纽”海关辅助监管平台建设,创新打造区港联动、两场备降、分拨协同等业务功能,建立国内领先的“双枢纽”电子货运新模式。高标准落实RCEP六小时放行措施,对快件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物品实行六小时内放行的便利措施。


7. 畅通北京-天津港海运通道。推进京津冀跨境货物贸易一体化监管,高质量推进“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上规模。助推北京“单一窗口”与天津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对接,构筑区域协同新支撑。


8. 畅通陆路通道。支持提升铁路口岸通关效率,助力开拓国际铁路联运业务,支持北京市开行中欧班列,打造国际贸易陆路新通道。


9. 畅通跨境电商进出通道。推进跨境医药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围增量,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增加试点品类,提升业务体量。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围绕“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


10.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依企业集团申请,符合条件的同一集团内企业之间可享受保税料件自由流转等政策,提升企业内部资源流转效率。加快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


三、优环境,服务提质量


11. 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五位一体”推进世界银行新利商环境评价、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北京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海关总署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实施“四轮驱动”(简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实施空港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提升口岸信息化系统水平。


12. 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鼓励企业采取“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报关方式,配套实施汇总征税、多元化税收担保、主动披露、容错机制等政策措施,提高进出口货物口岸通关放行效率,为企业提供合理稳定的通关预期。


13. 加大进出口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扩大AEO企业数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主动帮扶失信主体重塑企业信用。


14. 为海关认证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化措施。优化企业协调员机制,增设高级认证企业专用通关窗口,为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15. 推进税款担保模式改革。鼓励企业通过申请“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减轻资金负担,扩大“一保多用”“全国通用”受众范围。


16. 优化RCEP海关政策服务。优化出口原产地证“集中审核,就近签证”工作机制,实施“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高标准落实经核准出口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RCEP进口优惠贸易协定享惠申报政策辅导,面向社会无偿提供精准便捷的贸易规则查询服务手段。


17. 促进“双自主”企业扩大出口。为“双自主”企业提供信用培育、便捷通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助力开拓国际市场。


18. 帮助企业稳妥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收集并做好定向推送,助力企业更好应对、减少影响。


19. 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结合当前北京市“两区”建设、重点产业发展,深度挖掘利用进出口数据信息,发挥好海关进出口统计预警监测作用。持续做好海关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加强外贸领域趋势性问题研究,及时收集、反馈企业提出的问题,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20. 开展“海关政策进万家”“窗口作风提升”行动。开展“海关政策进万家”活动,面向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政策宣讲和法规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实施“窗口作风提升”行动,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海关形象”,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努力做到“沟通零距离、咨询零等待、问题零积压”。


四、优产业,政策提优势


21. 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实施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制度,推进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通关便利化。


22. 优化特殊物品进出境模式。对临床试验用途的干细胞等人源化细胞入境检疫采用一关审批、多地临床试验的监管新模式。增加入境研发用高风险特殊物品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数量和风险评估频次,提高风险评估效率。


23. 落实科技创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定向帮扶北京市国家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及重点科研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落实“十四五”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科技创新项目做大做强。


24 . 助力新冠肺炎疫苗研发和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疫苗生产企业安全有序开展“边隔离边实验”,将符合特定条件的进口SPF豚鼠隔离检疫期由30天缩短至14天。建立专用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新冠疫苗出境检疫审批、通关手续即到即办、即到即核、即查即放,保障新冠疫苗检疫审批通关“零延时”。


25. 促进文化保税业务发展。依托北京天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进一步优化艺术品通关、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办理流程,对于同一批艺术品,文旅部门的批准文件可以多次使用。


26. 创新高端艺术展品监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海关派员驻场监管和免于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27. 助力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开展芯片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进口环节部分产品口岸布控命中后,因洁净度等需求无法开箱查验的实际困难。


28. 助推农业中关村建设。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引进检疫监管措施改革试点,建立“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监管严密、快速通关”的工作机制,保障特定农作物种质资源安全、高效、有序引进,助力种业振兴。


搜索以下链接查看该公告全部内容:

beijing.customs.gov.cn/


上海海关12条措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10条措施高效落地,上海海关结合上海实际,在前期发布系列支持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支持企业扩大复工复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12条措施。

具体内容见以下链接:

海关资讯 | 上海海关最新发布,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行业


公告链接:

shanghai.customs.gov.cn


南京海关出台十八条落实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外贸平稳健康发展,南京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结合江苏省实际,研究制定了以下十八条落实措施。

(一)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1. 扩大“联动接卸”应用范围。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海关保通保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上海海关的联系配合,结合江苏港口实际情况,共同优化和推进“联动接卸”监管模式。


2. 扩大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试点。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推进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在现有南京、苏州、无锡、江阴等地22家企业参加试点基础上,积极向总署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通过跨关区协同查验,进一步提升江苏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物料的口岸通关速度。


(二)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


3. 在关区17个水运口岸全面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模式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逐步扩大试点商品,扩大企业范围面,进一步缩短急需货物的通关时间和成本。


(三)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


4. 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在徐州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苏州、连云港等地试点铁路口岸“快速通关”出口模式,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


5. 推进实施“关铁通”合作。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海关国际合作理念,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推进实施“关铁通”合作,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


6. 支持扩大“离港确认”试点范围。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协同优化长三角区域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及企业诉求,开展“离港确认”模式在关区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四)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


7. 支持邮政企业、地方政府推进南京国际货邮综合核心口岸、徐州和无锡国际互换局(交换站)建设,支持连云港申请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苏州申请在互换局基础上新增叠加交换站功能,支持邮政企业开通进出境临时邮路,保障进出境邮件及时验放,正常发运,避免积压。


(五)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


8. 加快新冠疫苗试剂审批速度。针对疫苗出口,严格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开展审批工作,为辖区疫苗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平均审批时长压缩在24小时内;针对试剂出口,安排专人指导企业系统注册、审批申报,为新冠检测试剂盒出口建立绿色通道,平均审批时长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


9. 保障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关。建立通关绿色通道,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审核,加快新冠疫苗通关验放手续,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试剂规范、快速通关。


(六)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10. 深化RCEP关税优惠政策利用。以关区“FTA惠苏企”特色品牌建设为抓手,对全省企业开展 “FTA惠苏企”RCEP专题线上培训,以“RCEP云课堂”等形式加强政策宣讲,为重点企业量身定制“最优享惠组合”。指导企业结合产业特点开展不同协定降税内容的对比和享惠规划,推动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关键技术产品进口。


11. 协调解决企业享惠的具体问题。结合江苏实际,深入开展纺织、化工、电子、汽车、新能源等企业调研,针对部分货物“应享惠未享惠”原因开展分析,加强搜集实施过程中问题,及时协调推动解决;持续优化RCEP便利措施,大力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深化“集中作业+多点通签”原产地签证改革,推广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系列“不见面”便利服务举措。


(七)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


12. 优化进出口农食产品检疫准入及监管。积极参与总署加大优质农产品、食品检疫准入工作,持续扩大进口国别及品种,保障有效供给。对总署授权的进口检疫审批全面实施无纸化申报,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促进农产品、食品进口。支持优异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复制推广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检疫监管措施。帮扶出口食品企业接受境外官方检查,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对外注册,支持企业走出去。


13. 提高重点农食产品通关速度。增设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应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措施,保障进口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口农食产品通关效率。


14. 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要求和作业模式。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等5种矿产品以及原油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对进口铁矿、棉花的品质检验调整为依企业申请实施。对进口煤炭实施快检快放,保障国内能源供应。推进南京关区进口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试点工作,扩大铜精矿资源进口。


(八)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15.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简化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小额小批量监管适用条件,扩大小额小批量出口检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的范围。支持打造市场采购贸易“江苏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打开出口新通道,助力稳外贸发展。


(九)推进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


16. 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关税配额联网核查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主动申请参加关税司组织开展的关税配额联网试点工作,为2023年1月1日在全国推广做好准备。


(十)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17. 充分发挥总署全球贸易监测分析中心(南京)的作用,跟踪研究欧盟等全球主要经济体贸易情况,密切关注农产品、能源产品等国计民生重要商品进口保供稳价情况。


18. 提升海关统计服务水平,统筹加强对关键省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调研和对调研成果的运用,强化对经济运行、政策执行和外需变动情况的研判。加强进出口数据发布和解读,为外贸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预期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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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出台十六条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杭州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结合浙江省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十六项举措。


01

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扩大海运船只到长江内河运输船只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缓解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码头、公路交通接卸运输能力不足问题;巩固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试点成效,与口岸海关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帮扶具备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对保税铁矿混矿采取“入区监测+加工监管+出区检验”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对进境保税油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保税油简化品质检验。


02

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各业务现场24小时接受企业因疫情导致通关受阻的货物预约通关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落实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先放后检”,积极推进大宗商品“两段准入”通关模式。


03

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海关国际合作理念。进一步优化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根据企业的意愿开展“离港确认”等模式试点,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04

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为疏运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进出境邮件,根据邮政公司申请研究开通临时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


05

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建立出境新冠疫苗检疫审批“绿色通道”,推行“5+2”全天候工作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在24小时内完成检疫审批,确保新冠疫苗出境零延时。优化新冠检测试剂出境卫生检疫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施出口核销自动校验,助力新冠检测试剂进一步扩大出口。


06

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建立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深化企业对RCEP重点国别关税减让表的理解掌握,扩大优势产品进出口;开发上线杭州海关RCEP智能享惠服务平台,面向公众提供不同协定项下税率和原产地标准查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最优税收筹划;大力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政策,推动RCEP海关便利化举措惠及更多外贸主体。


07

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加快检疫审批手续办理,支持种牛等优异动植物种质资源安全引进。加大出口宠物食品等农产品国外注册推荐,促进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出口。积极承接与相关国家(地区)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及各项议定书成果落地实施。实行船边检疫便利措施,支持粮食等资源性农产品进口。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查检绿色通道,对出境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进出境蔬菜、水果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保障农食产品安全供应港澳地区。


08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简化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小额小批量监管适用条件,扩大小额小批量出口检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的范围,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巩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成果,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09

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关税配额线上申请、自动核查核销和无纸化通关。


10

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持续跟踪监测全球、全国货物贸易动态,以及浙江省外贸份额、重要商品规模及流向变化情况,每月形成分析报告;积极开展对浙江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进出口情况数据分析和企业调研,定期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开拓市场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研究服务;以杭州海关对外服务平台等为载体,不断丰富统计服务产品,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提升面向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在线数字化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每月开展进出口数据发布和媒体解读,为外贸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预期引导。


11

降低企业成本。对上海实施全域静态管理期间有关进口货物产生的滞报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起征日顺延至全域静态管理结束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12

加大对企指导服务力度。加强“浙江出口名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持续实施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计划,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体系,发布《杭州海关技术性贸易动态》月刊,加强对RCEP成员国技术贸易措施研究和宣传解读,为相关外贸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提供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一级监测点作用,加强对国外通报、退运以及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分析。


13

强化智慧海关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必须当面验核纸质材料的,经批准可先提供电子文档、后补交纸质材料;运用“互联网+”方式开展稽核查工作,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无线水尺观测器等高科技设备,提升鉴定效率和精准度;加大“海关数字监管赋能未来工厂”改革推进力度。


14

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重新激活企业市场活力;积极发挥海关企业协调员作用,为高级认证企业、杭甬两关重点帮扶企业等提供跨关区协调服务;依托AEO国际互认协议,助力企业在境内外享受同等便利待遇;利用关企互动平台,实现企业“问题清零”。


15

优化检验检疫电子底账签发。针对因船期原因导致竹木草制品出口检验检疫电子底账超期需要重新申请的,需出具熏蒸消毒证书的货物除外,在确认货物是同一批次以及运输包装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重新申请并签发电子底账。


16

深化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进一步推广关税保证保险、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为企业办理海关税款担保提供多种路径选择,持续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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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出台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六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厦门海关根据海关总署工作安排,结合关区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一 全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1、深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

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实现整体通关时间只减不增。推进报关单申报要素整合优化试点工作,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申报体系。整合口岸信息化项目和数据资源,构建统一、智能、高效的数字平台,推动智慧监管、顺势监管。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扩大“两段准入”通关模式在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用范围。优化取样送检流程,做好各环节衔接,进一步压缩检测时限。

2、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便利

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两部新规章实施工作,落实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妥善做好申报、通关环节应急处置。对于12个月内通过全面现场检查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对低风险国家注册的,免于现场评审,直接予以推荐注册。

3、提升进口商品口岸检验时效

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实施“先放后检”,在口岸完成现场检验检疫和抽样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对部分生产急需的进口货物试点实施口岸快速验放,目的地取样送检,实验室优先检测。

4、提高检疫审批效率

进一步做好总署新授权检疫审批的进境粮食、水果、水生动物等产品的检疫审批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即审即批”。对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实行快速审批、快速通关,对审批材料完整准确的新冠检测试剂出口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完成卫生检疫审批。试点实施进口同一种特殊物品“一次评估、分批进口”,开展研发用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支持企业提升应用研发能力,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5、加快出口退运货物通关

设立专门窗口,一对一指导企业办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局势等原因出口退运货物的通关手续。主动收集出口企业退运货物相关情况及影响,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等税政建议。

二 全心做好惠企纾困工作

6、开展“惠企助稳”专项行动

建立“关企直通车”,不定期召开关企座谈宣讲会,发挥企业协调员作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开展稳外贸大调研,发挥12360海关热线等平台作用,及时收集企业问题,建立“问题收集、联合研判、反馈销号”的“问题清零”工作机制。

7、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

优化税收服务,积极培育、认定“经核准出口商”,推广原产地自主声明,助力企业享受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减让优惠。支持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发RCEP生鲜易腐货物空运通关小程序,加快通关速度。

8、简化企业备案查检手续

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新设立报关企业申请商事主体备案时,可以同时申请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一步压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对出境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以及进出境蔬菜、水果实施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试点对低风险进出口产品采取远程视频监督查检模式。

9、加大重点企业AEO认证培育力度

加强对关区龙头企业、革命老区企业、与RCEP成员国有较多贸易往来企业的AEO认证培育。建立信用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协同地方政府共同提升培育效能。跟踪评估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情况,提升企业获得感。

10、提升技贸措施帮扶效能

发挥厦门WTO工作站作用,高标准建设“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完善技术贸易措施会商机制,建立关区重点服务企业清单和数据库,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宣讲,指导关区企业“破壁”出口。

11、优化稽核查工作流程

推广“互联网+稽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运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采信第三方出具报告等方式,开展企业信息核对、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核查等管理类事项核查。

12、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综合运用减免税、政策性退税、进口增值税分期纳税等税收政策,支持航空维修、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大型石化项目等重点产业扩大原材料、生产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

三、全面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3、提高口岸疫情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推动完善阳性船员处置流程,提高船舶通关效率,持续提升口岸疫情防控保障能力。优化入境旅客通关流程,支持国际航班有序复航,做好分流航班、临时包机卫生检疫保障。统筹资源配置,提升口岸核酸检测工作效能,强化预防性消毒监督。

14、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支持地方政府优化产业布局,优先在空港、海港及综合保税区临港配套新增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支持企业利用海外仓出口。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保障厦门-郑州、厦门-南京等临时邮路畅通。加强跨境电商转关联系配合,支持拓展转关线路和空中货运航线。

15、促进市场采购规范发展

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措施。加大向地方政府业务运行通报力度,配合建立统一有效的运行协作管理机制,规范通关秩序,促进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管流程,巩固扩大市场采购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工作成效。

16、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高地作用,持续深化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加快海沧港综保区二期验收工作,推动象屿保税区转型升级为综保区,支持申报建设厦门空港综保区。加快数字综保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分类监管”等系统应用落地,提升综保区服务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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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出台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海关总署、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福州海关研究制定了以下二十条措施:

一 促循环保畅通

1、保障福建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

深化实施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改革,试点开展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品质项目检验采信第三方机构检验鉴定结果。加快福建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企业产业链与关键物料口岸通关速度。


2、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

在关区符合条件的港口进一步扩大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范围。推广应用“两段准入”监管模式,进境鲜活食用水生动物、植物种苗现场检疫合格,取样送实验室检测、结果出具前,企业可申请提离货物。

3、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

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监管”模式,建设完善江阴港智慧监管平台。支持关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市开行中欧班列,提升武夷山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支持航运企业在福州、宁德、莆田等港口规范有序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

4、保障进出境寄递业务物流畅通

支持邮政企业开拓进出境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实施跨境电商出口跨关区转关业务,拓展关区跨境电商货物出口通道。探索“邮路+跨境电商”监管模式,保障海峡两岸通邮顺畅。

二 提质效促增长

5、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审批速度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长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情况下予以当场办结。进境食品、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办理时长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6、落实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

指导企业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领关税配额,落实自动核查核销和无纸化通关。

7、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

将出境活动物、冰鲜肉制品、水产品和进出境蔬菜、水果等纳入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查检和“5+2”预约查检。

8、加快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关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入境新冠病毒疫苗、试剂加快特殊物品审批,原则上当日完成,最长不超过24小时。对符合要求的出入境新冠病毒疫苗和试剂,现场海关实施即验即放。

9、促进优异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

用好直属海关检疫审批政策,促进关区水产苗种、动物遗传物质引进。完善“1+N”进境大中动物检疫监管体系,促进种猪、种牛等安全高效引进。

10、推广进境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分类分级管理措施促外贸

对于不同风险级别的产品实施口岸直接验放、免于提供国外官方检疫证书、进境时随附境外提供者出具的安全声明及国外允许销售证明,口岸查验合格后直接放行等不同检疫措施组合监管方式。

11、助力企业抢抓RCEP机遇

梳理出口RCEP成员方重点企业和商品清单,精准开展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政策宣传工作,与地方政府部门共建RCEP进出口企业智能服务平台。实施点对点指导,积极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落实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等改革措施。搭建关企协同机制,收集、预警、应对出口货物在RCEP成员方享惠受阻情况,顺畅企业出口享惠。

12、服务外贸新增长点

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积极支持关区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落实市场采购贸易全省通关一体化,加快口岸验放。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实施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延长集中内销办理时限,暂免内销征税缓税利息。推广锂电包装“产品线”安全监管模式,促进福建锂电新能源产业扩大出口。

13、强化对企技贸措施服务

建立完善福州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重点企业清单和数据库,定期发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资讯,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三下乡”活动,强化技贸措施咨询、预警,“一对一”指导企业稳妥应对国外技术性措施实现转型升级。帮扶福建优势特色农产品安全供应港澳地区。

三 强区域促发展

14、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支持福州综合保税区和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丰富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相关业态,实施“进口货物预检验”“集中检验,分批核销”以及“分送集报”等通关模式。支持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发挥港区前端功能优势,开展转口贸易、国际中转,拓展“保税+仓储+分拨”等保税业务。

15、支持福州新区高质量发展

发挥福州新区在强省会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申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以服务产业发展为中心,促进国内外市场要素高效配置为目标,为特色重点项目量身定制专项政策。大力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监管场地建设、中印尼两国优质农食产品重点加工项目落地等相关工作。

16、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放开发

支持综合实验区重大项目争取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及制度创新措施。发挥岚台物流通道优势,打造行邮物品海空联运集聚区,促进闽台海运业务发展。加快进出境动植物隔离检疫处理中心建设,做好进境检疫监管与服务工作,促进发展相关产业。

四 优服务提效能

17、优化企业协调员机制

扩大服务对象,将企业协调员工作对象从高级认证企业扩大至除失信企业外所有的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扩大协调员队伍,通过福州海关12360及时对外公布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协调服务。

18、积极推进完善“问题清零”机制

统筹做好地方政府需求、海关业务改革、企业意见三个方面问题的收集、协调解决和反馈工作,采取建账销号等措施,解决通关异常情况,化解业务堵点痛点难点。

19、完善通关业务运行监测机制

加强货物到港14天未申报情况摸排和已申报未放行报关单监控,强化重点商品通关监控工作,及时协调处置业务问题。

20、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持续跟踪福建省与东盟等重要贸易伙伴的经贸往来,加强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重点商品的进出口监测分析,积极开展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进出口分析,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海关数据共享机制,推广海关统计在线查询系统应用,加强福建省进出口数据的发布和解读,更好地服务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

搜索以下链接查看该公告内容:

mp.weixin.qq.com/s/-wc5


长治海关12条措施稳外贸促增长


4月28日,长治海关从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培育企业内生动力、营造便利通关环境和保障出口货物安全等4个方面出台稳外贸促增长12条措施,全力支持长治市外贸企业平稳向好健康发展。


搜索以下链接查看该公告全部内容:mp.weixin.qq.com/s/TSRf

本文由科橘科技综合整理自上海海关官网、北京海关官网、南京海关发布、杭州海关发表、厦门自贸区、拱关微发布、山西日报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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